Choose a Language: 

寄件注意事項

一、寄件注意事項

  1. 分運行李必須在本人入境後發運,並且在入境6個月內進口和辦理清關手續
    2)收寄人必須為同一個人,並且運單中寄件人只能體現為個人,寄件人不能為公司;
    3)單號上面的中國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必須有效;
    4)託寄物需符合「分運」行李的收寄標準(參照個人物品),以「合理自用」為原則;
    5)託寄物需全部為舊物品(銷售包裝已開封,可直接取到商品);新物品與舊物品混合打包不可收寄;保健食品、藥物、任何食物、電子產品和影響航空安全物品(香水、含酒精物品及含任何電池物品等)不可郵寄;數量必須滿足「自用合理」規定。例如:洗面奶達到10支則不符合「自用合理」規定;
    6)價值超過CNY5000(含)(非中國公民CNY2000)需繳納海關關稅;
    7)禁止寄遞違禁品;
    8)以下常見的涉及航空安全的物品順豐均不收寄,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物品:
  • 凝膠、液體、粉末、帶氣壓的產品:例如染髮膏、香水、洗手液、消毒噴霧、髮膠、膠囊類保健品等
  • 帶電池的產品:例如手機、平板、手錶、無線耳機、手電鑽、行動電源、電動牙刷、電子秤、計算機、電子書、電動玩具等
  • 帶磁性產品:例如喇叭、音箱、馬達等
  • 化工類品名的產品:例如油漆、塗料、鹽酸、甲醇、乙烯等

二、加拿大寄往中國內地的個人行李需提供: 入境中國後提供以下資料(順豐國內客服會聯絡收件人提供):

  1. 護照原件郵寄口岸(以順豐國內客服通知要求為準)。
  2. 旅客本人全程行程單(機票、電子行程單等,包括姓名、日期、航班號、起落地等關鍵資訊)。
  3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》原件(入境時需走紅色申報通道,《申報單》填寫勾選「6」,旅檢海關驗核隨身行李後,將《申報單》蓋章確認)。若無申報單,海關會按個人物品稅率徵稅稅金。
  4. 旅客護照需蓋入境邊檢章(入境電子簽章需透過微信小程序輸入「國家移民局」調取出入境記錄)。
  5. 行李明細(順豐模板,中文分類填寫具體品名、新舊、數量、價值,例如舊衣服10件/800元)——(如實填寫入境行李明細。漏繳稅款超3000人民幣將受行政處罰,金額達到100000人民幣將立案處理)。
  6. 《進出境個人物品委託書》(如委託順豐清關,請填寫順豐模板委託書)。
  7. 海關現場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。

三、開箱檢查 順豐在起運前需要打開您的行李檢查 1)數量必須滿足「自用合理」規定。如:洗面奶達到10支則不符合「自用合理」規定 2)禁寄物:一切新物品、未開封的物品、保健食品、藥物、任何食物、電子產品、任何影響航空安全物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