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寄件注意事项
1) 分运行李必须在本人入境后发运,并且在入境6个月内进口和办理清关手续;
2)收寄人必须为同一个人,并且运单中寄件人只能体现为个人,寄件人不能为公司;
3)单号上面的中国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须有效;
4)托寄物需符合“分运”行李的收寄标准(参照个人物品),以“合理自用”为原则;
5)托寄物需全部为旧物品 (销售包装已开封,可直接取到商品);新物品与旧物品混合打包不可收寄;保健食品,药物, 任何食物、电子产品和影响航空安全物品(香水、含酒精物品及含任何电池物品等)不可邮寄;数量必须满足“自用合理”规定。 如: 洗面奶达到10支则不符合“自用合理”规定;
6)价值超过CNY5000(含)(非中国公民CNY2000)需缴纳海关关税;
7)禁止寄递违禁品;
8)以下常见的涉及航空安全的物品顺丰均不收寄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:
- 凝胶、液体、粉末、带气压的产品:例如染发膏、香水、洗手液、消毒喷雾、发胶、胶囊类保健品等
-带电池的产品:例如手机,平板,手表,无线耳机,手电钻,充电宝,电动牙刷,电子秤,计算器,电子书,电动玩具等
-带磁性产品:例如喇叭、音箱、马达等
-化工类品名的产品:例如油漆、涂料、盐酸、甲醇、乙烯等
二、加拿大寄往中国内地的个人行李需提供:
入境中国后提供以下资料:
(1)护照原件,需邮寄至北京顺丰口岸清关部门(货到口岸后,顺丰客服会联系客户,告知邮寄护照和其他材料的地址。货到口岸前请勿邮寄。);
(2)盖有海关入境章的<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> 原件,需邮寄至北京顺丰口岸清关部门(旅客进境时要走红色申报通道,向海关主动申报分运行李,海关在申报单上加盖印章才有效);
(3)签证首页复印件及边检入境章复印件,如果为电子签证, 需提供电子签证明;或若无入境章,需提供无入境章说明;
(4)机票信息(电子机票、行程单、购票网站截图均可,需6个月内有效);
(5)客户签字确认的进境行李物品清单:所有物品必须详细申报、如实申报,包括物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价值、新旧等信息。行李物品均有可能涉及征税,以海关认定为准。
(6)清关中可能需要的其他单据(收件时无需上传,清关时根据海关要求由口岸客服另行联系客户提供,例如亲属关系情况说明、报关委托书等)
三、开箱检查
顺丰在起运前需要打开您的行李检查
1)数量必须满足“自用合理”规定。如:洗面奶达到10支则不符合“自用合理”规定
2)禁寄物:一切新物品,未开封的物品,保健食品,药物,任何食物,电子产品,任何影响航空安全物品等。